编者按
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新修订的体育法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孩子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和家长特别关心的大事。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如何理解体育的重要性?如何引导和帮助孩子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如何与学校、社区形成合力?本期专刊集中探讨新体育法在家庭教育中的影响和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体育法颁布了,这是体育法颁布施行27年来首次修订,而且修改的幅度还比较大,被有的媒体评论为“大修”。为什么现在修订而且“大修”?因为我们已经彻底甩掉“东亚病夫”的屈辱,已经从体育大国变成体育强国,迈向了建设健康中国的新时代。
民强则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加强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必有之举。无体育不教育,引导我们的下一代热爱体育锻炼、坚持体育锻炼,成为体育的终身爱好者和受益者,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必有之举。
修订后的体育法与家庭教育关联最大的是第三章: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这一章明确提出: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而且要求教育部门“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贯彻落实体育法,引导、支持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不仅是体育和教育部门的事情,也是社区、家庭的责任。
依据新的体育法规定,家校协作有了新的内容:家长有权利要求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要求学校在体育课教学时组织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要求学校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要求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要求幼儿园开展符合学前儿童特点的体育活动……
曾经特别受家长